發布日期:111年12月19日
臺東縣政府為持續鼓勵綠能發電,積極爭取花東基金,以補助本縣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112年度編列600萬元,自112年1月1日起開放申請至112年7月31日止,本府將以收件戳章為編列補助順序,依序審查,預算不足或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
一、補助對象:
為臺東縣合法私有建築物、凡於110年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同意備案及完成設備登記之設置者,得備齊相關文件向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申辦太陽光電補助相關作業,未能於期間內完成設置者不予補助。
二、計算方式:
(一)設置總容量在十瓩以下者,每瓩補助新臺幣八千元。
(二)設置總容量逾十瓩,且在二十瓩以下者,其十峰以下部分依前目規定補助;逾十瓩部分,每瓩補助新臺幣七千五百元。
(三)設置總容量逾二十瓩者,其二十瓩以下部分依前二目規定補助;逾二十部分,每瓩補助新臺幣七千元。
(四)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二十萬元。
※範例:小黃於台東市私有住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總容量21.1瓩,小黃共可申請新臺幣162,000元整。計算公式如下:
詳情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便民服務下載表單或電洽縣府財經處綠能推動辦公室黃小姐,
連絡電話:089-343512。
附件:
附件_臺東縣政府112年度補助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