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1年度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補助元旦開始受理申請 最高20萬
臺東縣政府為持續鼓勵綠能發電,積極爭取花東基金補助,國家發展委員會核定「臺東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第三期計畫,明年度編列600萬元,將自111年1月1日起開放申請至11月30日止,縣府將以收件戳章為編列補助號碼,再依申請補助號碼之順序審查,預算用罄或經費不足時,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
臺東縣政府表示,臺東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第三期計畫,於109起至112年每年度各編列600萬元辦理「東方屋頂 陽光發電」計畫,以補助縣內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為鼓勵臺東全民參與綠能發電,自110年度起放寬補助條件:建築物所有權人其三等親內之親屬,皆可申請補助。
補助標準如下,(一)設置總容量在十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八千元。(二)設置總容量逾十峰瓩,且在二十峰瓩以下者,其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目規定補助;逾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七千五百元。(三)設置總容量逾二十峰瓩者,其二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二目規定補助;逾二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七千元,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二十萬元。
財經處指出,申請對象為臺東縣合法私有建築物、凡於108年1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同意備案及完成設備登記之設置者,得備齊相關文件向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申辦太陽光電補助相關作業。詳情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便民服務下載表單或電洽縣府財經處綠能推動辦公室黃小姐,電話:089-343512。
補助計劃書及申請表下載:按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