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東縣府即日起放寬申請補助資格

臺東縣政府為鼓勵綠能發電,112年度編列600萬元辦理「補助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修正)」,即日起開放向他人租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申請至今年7月30日止,每案最高補助20萬!本府將依申請補助案收件之順序審查至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

為鼓勵臺東全民參與綠能發電,凡是設置於臺東縣轄區內之合法私有建築物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並於110年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權責機關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依發文日為準)之設置者,得備齊相關文件向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綠能推動辦公室申辦太陽光電補助相關作業。

本計畫經公告開放向他人租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者申請後,仍以「申請者為建物所有權人」並為設籍於臺東縣之縣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臺東縣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優先受補助。 今年度補助款如預算用罄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詳情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便民服務下載表單或電洽縣府財經處綠能推動辦公室黃小姐,電話:089-343512或089-320206。

附件下載:

公職人員關係揭露表

112年補助計畫書及申請表(開放租借)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