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部為鼓勵地方家戶設置太陽光電,提升設置比例,訂定「經濟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期望透過獎勵降低成本門檻,提升小型案場設置意願,使屋頂型光電持續成為再生能源發展之主力。
二、依此,臺東縣政府擬定「114年度經濟部補助臺東縣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本計畫經經濟部114年6月17日經授能字第1140600799J號函核定本縣太陽光電設置獎勵經費新臺幣3,150萬元整,獎勵內容概述如下:
1.受理申請期間:自本府取得114年度補助獎勵經費核定後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或獎勵經費用罄)止。
2.獎勵資格及條件:
- 申請資格: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取得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文件者,但屬依法令負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義務者,應予排除獎勵資格。
- 獎勵資格:於本縣所轄地區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依發文日期為準)。
- 申請人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為新品且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
3.獎勵金額及計算方式:於建築頂層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下之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金額新臺幣三千元,不足一瓩部分不予獎勵,單一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三十萬元。
三、詳情請至臺東縣再生能源資訊網(網址:https://rett.taitung.gov.tw/news/)下載表單,或撥諮詢電話:089-320206 或 089-343512。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相關疑問,請來電洽詢:
- 承辦單位: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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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89-320206、343512。
- 臺東縣再生能源資訊網:https://rett.tait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