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109年01月06日
發布單位: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
臺東縣政府於106至108年每年度各編列800萬元辦理「屋頂綠能,照耀臺東」計畫,業已截止,縣府為持續鼓勵綠能發電,積極爭取花東基金,經饒縣長及縣府團隊之努力,國家發展委員會核定「臺東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第三期計畫,縣府確定於109至112年每年度各編列600萬元辦理「東方屋頂,陽光發電」計畫,以補助本縣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本計畫今年度編列600萬元辦理,即日起公告開放申請至今年11月30日止,本府將以收件戳章為編列補助號碼,再依申請補助號碼之順序審查,預算用罄或經費不足時,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
為配合國發會核定經費,今年度補助標準有所調整如下:
(一) 設置總容量在十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八千元。
(二) 設置總容量逾十峰瓩,且在二十峰瓩以下者,其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目規定補助;逾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七千五百元。
(三) 設置總容量逾二十峰瓩者,其二十峰瓩以下部分依前二目規定補助;逾二十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七千元。
(四) 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二十萬元。
申請對象為臺東縣合法私有建築物、凡於108年1月1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同意備案及完成設備登記之設置者,得備齊相關文件向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申辦太陽光電補助相關作業。
本計畫為鼓勵臺東全民參與綠能發電,今年度放寬補助條件:設置於本縣轄區內之私有建築物屋頂上,其使用用途無限制,即全部或部分集合住宅、倉庫、農舍、工廠、屠宰場……等用途,皆可申請補助。
詳情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便民服務下載表單或電洽縣府財經處工商管理科王小姐,電話:089-330727。
https://www.taitung.gov.tw/News.aspx?n=64A146AD6B4E788D&sms=F9057F9640B2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