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9-05-15 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
配合中央能源政策,臺東縣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綠能發展,不少民眾大力響應,為提供臺東縣民更便利的行政申請程序,減少不必要的時間或金錢耗費,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力推「綠能設置土地便民查詢服務」,民眾只要將有意設置綠能的土地地段地號以電話洽詢或公文函送的方式,送至臺東綠能辦公室,縣府將立即協助民眾釐清該筆土地綠能設置的可行性。
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表示,近年來臺東縣配合中央推動綠能政策,獲得臺東縣民熱烈回應,許多自有土地的地主有意願設置綠能,然而並非所有土地都合適設置,不少地主因不了解自有土地資訊,多負擔了土地調查衍生的程序及規費,依據「修正全國區域計畫」,臺東縣必須維持1萬6,800公頃的農地資源作為生產,為維護農地避免部分土地變更,致坵塊零碎不利農業經營,考量臺東縣應維護之農地需求總量及農地變更使用具有不可逆性,縣府刻正研擬針對農地種電的政策,其餘相關法規也會儘快與相關單位研商、定案後公告相關訊息。
另「縣市國土計畫」尚在規劃,預計111年後發布實施,屆時所有土地使用分區資訊明確且完善,為此,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力推「綠能設置土地便民查詢服務」,建議有意願設置綠能的民眾,可先將申辦土地的地段地號以電話洽詢或公文函送的方式,將土地資訊提供給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登記案件後將協助民眾函轉給權責單位,再將審查結果盡速回復民眾,提高綠能設置的效率和準確度。
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同時提醒民眾,過往農地為農用時,因政府多年來停徵田賦,地主無須繳交相關土地稅金,然一旦土地轉為非農用,無論是否變更土地地目為特定事業用地或僅是容許使用,皆須課徵該筆土地衍生的地價稅;若選擇變更土地地目往後土地移轉時則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而地主選擇售電也需要繳納綜合所得稅,若售電收入半年內超過48萬元則須加收營業稅。
另外,農地地主最關心的農保問題,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也提醒民眾,因農保立意為保障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民眾,因此欲保有農保資格者須至少保有0.1公頃以上的土地,且須實際從事農業生產,才不會讓自身權益受損,如有相關問題也歡迎洽詢臺東縣綠能推動辦公室專線089-343512。